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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人订制的总裁 第4节(第1 / 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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默认自己就是不如人,回避所有要争锋芒的场合。

尽管如此,宋风时骨子里那种小高傲却是没有被磨平的。

他可不愿意为了爱情而把自尊送上去被人踩。

就算对方是王子一样的人也不可以。

在厨房那场“试探”的风波过后,宋风时便又如同被小朋友取笑了“你爸怎么那么土”之后,小心翼翼、无比谨慎,金兰殊则是经历了人生的第一次“自作多情”、这真是他的“奇耻大辱”了,便也非常尴尬。二人有意识地、默契地拉开了距离。

难道宋风时不是吗?

他家原本可是宋家村的“大户”,太爷爷是清朝的“举人”,他爷爷是村干部,爸爸在外头做生意,在村里算有钱人家,他本人也是村里第一名考进市里中学的“高材生”。他也是在全村的夸赞中长大的。

金兰殊在这儿经历的“贫富差距”带来的对自信的冲击,宋风时在中学的时候就经历过一遍了。

他原本是村里的小骄傲,到了市里的中学,发现自己的成绩和财富其实都不够看。他成绩虽然不错,但市里的高材生们成绩非但不输他,而且还多才多艺的,多的会弹琴、会跳舞、会武术、会各种可以拿上台上表演的技能,而他,啥也不会。

有次他父亲来开车接送他,年纪小又心思重的宋风时故意跟同学说:“你们见到我爸爸了吗?就是戴‘金捞’那个!”

大晚上的,天之骄子、高贵冷艳、貌若神男的金兰殊挽起袖子用搋子通被鲜花花蕾堵了的马桶。

卫浴间也仿佛瞬间变得浪漫满屋了呢。

作者有话说:盒花的样子大概长这样https://fx.weico.net/share/56622302.html?weibo_id=4336398637640190 如果链接复制不了,可以去我微博主页@端庄的木三观,搜关键字“盒花”。

第五章

在宋风时看来,刚刚属于“好险”。

我……天之骄子,金兰殊……自作多情了?

意识到这个可能性之后,金兰殊第一时间放下筷子,匆忙回到了自己的卧室里,打开了抽屉,从里头取出了一个绑着缎带的盒子。盒子底部铺满花泥,但是打开盒子是看不见的。因为这些泥都被茂密的插花所覆盖了——他最讨厌红玫瑰、满天星、香水百合的配套。似乎很多品味欠佳的男人都会在花店选择这个老土得很的搭配,然后拿去给情人。

这真的是对爱情和品味的亵渎。

这个盒花是他自己做的。

红得浓重的奥斯丁玫瑰被淡蓝色的绣球花簇拥着,明艳而不失高雅。

过了一会儿,金兰殊又有些憋不住的,回头看了看。

舒默克笑问:“到底怎么了,小伙子?”

金兰殊只得说:“我刚刚才认出,那个被赠送丝巾的店员似乎是我的同学。”

舒默克笑道:“那你的同学是在‘走运’了?”

若说刚刚金兰殊只是想揍男客人,现在则是连舒默克都想揍了。

金兰殊回答:“是的,这样恐怕是真的,但是,你可以给我评级评高一些。”

舒默克微笑点头:“这当然是没有问题的。”

金兰殊有些惊愕,原来宋风时教的法子真的管用?

想到这个,他不禁用余光瞥了宋风时一眼,却见宋风时那边已经在结账了。

男客人刷好了卡,宋风时正要为他包装,男客人却说:“不必了,其实我觉得这个丝巾更适合你呢,送给你吧,小宋。”

舒默克问道:“有什么发现吗?”

金兰殊忙转过脸来,说:“没,我看那个围巾挺好看的。”

舒默克笑道:“行,我送你一条,嘉奖你。”

“不需要。”金兰殊拒绝。

舒默克笑了,说道:“你的拒绝可真是直接,能不能多考虑一下呢?或者讲点礼貌,委婉一点,不然以后可有你吃亏的时候。”

实习下班的时候,带他前辈跟金兰殊说:“咱们不如去看看新开的铺子怎么样吧?”

这是他们项目下新开的门店,金兰殊自然也有兴趣。

这位带金兰殊的前辈叫舒默克,是一个高挑白皙的欧洲男人,年纪不比金兰殊大多少,进公司也才三年,但已经是项目经理了。

他带着金兰殊到了门店察看的时候,金兰殊的目光却忍不住飘向了隔壁门店。

门店都是玻璃门的,他在外面可以看到里头的一切情形,甚至还能看到身为导购的宋风时。

金兰殊则是连笑都懒得笑。

看见宋风时迎面走来的时候,金兰殊的下颔总是忍不住绷了绷,想挤出个笑都很难。

“我看见他,他对我微笑,我却不笑。这样是否很无礼貌?”金兰殊这么想了一下,就立即为自己的想法而震惊了,“我在想什么?我什么时候就有礼貌了?”

于是,他便索性保持自我,爱笑不笑,淡淡点个头就罢了。

宋风时看到金兰殊这样的态度,更加心虚——他是不是还觉得我在暗恋他?所以看不起我?

金兰殊一脸的理所当然,满脸都是讨人厌的那种倨傲。

宋风时的心一下就乱跳了,手心都是汗,舌尖都麻了。

金兰殊要嘲笑我了?

宋风时想起那些给金兰殊羞辱的求爱者,胸腔腾起一股尖锐的冷意。

他条件反射地运用起了自我保护的话术:“是的,我挺喜欢你的,作为朋友。但是,你忽然问这个做什么呢?”

尽管是室友,但当你想要疏远对方时,也简单得很。

学生公寓的卧室有独立卫生间,吃饭的时候错开的话,就基本上碰不见对方。况且,他们在宿舍里呆的时间也不多,平时去不同的地方实习,要见不到对方也很容易。

就是那么简单的。

当然,毕竟也是同学兼室友,总不可能永远见不着的,真的见着了,点头打个招呼就够了。

宋风时看到金兰殊的时候,还会微笑致意。

宋风时当时也不懂什么名车的,就知道在村里,每次父亲亮出“金捞”手表看时间,大家伙都会夸耀个不停。当然,宋风时也不是想要来自同学的夸耀,他只是想挽回一些失却了的体面。

同学们却笑了:“什么?你爸戴金捞的?怎么会那么土啊?”

宋风时当场仿佛被狠狠抽了一个耳光。

原来,他引以为傲的一切,在这些优秀的同学们眼中都是笑话。

面对相似的“文化冲击”,金兰殊倔强无比,强撑着门面,宋风时则选择了回避和默认。

金兰殊待人接物本来就冷漠高傲,对待自己的爱慕者更加是残忍至极。

宋风时唯恐自己的一颗心献上,就被这个高傲的王子踩得零碎。

他可受不了这个。

谁还不是个小王子呢?

金兰殊从小衣食无忧、成绩优秀,因此颇为自傲。

然而,这在金兰殊眼中忽然变得面目可憎。

他拆掉了这一切,将红玫瑰、蓝绣球的花苞一下、一下、仿佛上刑般的揪掉,一股脑地、残酷地冲进马桶。

堵了。

马桶堵了。

马桶被鲜花堵了。

为什么呢?

金兰殊感到困扰。

宋风时愣了愣,又笑了:“那太感谢了,但是怎么好意思呢?我们店里规定不能收客人的东西的。”

店长在一边说:“不,我们店里没有这个规定。”

男客人笑道:“不过是几百镑的东西,你就收下吧!”

这个客人是宋风时的熟客了,惠顾了多回,不可以不给面子,加之店长也在一旁劝说,宋风时只得带着尴尬的微笑收下了这份礼物。

金兰殊一言不发的,只和舒默克离开了门店。

说着,舒默克还是将金兰殊带进了宋风时所在的门店。宋风时瞥见了金兰殊进门,心里咯噔一下的,可他仍在服务别的客人,便没有表现什么。

金兰殊也似乎没有再看宋风时,只与舒默克商量着什么。

舒默克只说:“这儿的围巾不太适合你,但我觉得你需要一副新的眼镜。我给你选一副吧。”

金兰殊又想拒绝,但又记起刚刚舒默克玩笑一样的告诫,有些犯难。尚幸,他又记起了宋风时“先说可以,再说但是”的教诲,故而,他缓缓与舒默克说道:“是的,我确实需要一副新眼镜。但是,我已经挑好一副迪奥的了,并在网上下单了。”

舒默克只是微笑点头,说:“好吧,看来我想嘉奖你点什么都不行了。”

宋风时穿着一套合体的休闲西装,站得笔直笔直的,像是电影里城堡的男仆一样,优雅温柔,但却显出了低位者的驯服。

这样的驯服看着真叫人生气。

金兰殊看了两眼,见一个男客人在挑选围巾,宋风时脸带微笑地亲手为客人系上。宋风时纤长的手指在男客人的颈边勾动,像挽琵琶的弦一样。

太不成体统了!——金兰殊心里忽然冒出这样的话来。

金兰殊这样直勾勾地看着别的门店,引起了舒默克的注意。

金兰殊则在刻意忽略宋风时的存在。

可是,他觉得好可恶,明明宋风时不喜欢自己,为什么还要那样朝他笑?

这样的笑容未免太招人喜欢了。

弯弯的眼睛、勾起的卧蚕,真是好可爱。

“不,他不可爱。”金兰殊自己跟自己说。

“作为朋友”这几个字,一瞬间似指甲刮玻璃那么尖锐,让金兰殊脑子都疼了。

“朋友?”金兰殊提高了声音,仿佛不敢相信,“你对朋友这么好的吗?”

“是啊。”宋风时理直气壮,“你对朋友很差吗?”

金兰殊仔细一想,他对朋友真的很差,宋风时对朋友真的很好。

金兰殊咀嚼了一下口里的水煮牛肉,仿佛咬破了许多花椒了,不仅仅是舌头,他整个口腔都在发麻,感觉不到别的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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