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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成七零福气包 第29节(第1 / 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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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秀英之所以一开始没出来,正是因为,他们门口杀的这一头猪是江迟带来的,而江迟不管怎么说,都是江家的人。

所以,这头猪,他们吃的名不正言不顺。

这江家的人会找来,她也并不意外。

江迟的伸手很好,三下五除二撂倒了王梅花带来的江家壮劳力,王梅花看着面前满身戾气的江迟,色厉恁茬,“江迟,我是你妈!你这是不孝长辈!”

江迟冷笑,“我妈在地下,你算哪个妈!”

她身边还带着小跛子江小宝,江小宝和江迟就差六个月,可见,由此可以推算,当年江迟她妈还在的时候,江大庆就和王梅花搞到了一块去了。

不然江小宝也不可能只比江迟小六个月。

王梅花的气势很足,尤其是把江家的一个太姥爷都带了过来,可以说是来兴师问罪的。

阮绵绵那一群人浩浩荡荡的过来,她急的团团转,拉着江迟的手就往屋内拽,“阿迟,你进去躲躲!”,阿迟小的时候,每次被后妈虐待,绵绵总是把阿迟往她屋里塞,或者直接让她从老阮家的厨房后窗户爬到后院的柴火垛去,这样就能逃过一劫。

只是,阮绵绵却忘记了,十六岁的阿迟,不再是五岁的阿迟,一米八几的大高个,即使王梅花带来的人全部一起上,都不一定是阿迟的对手。

这一点,江迟一直都记得清清楚楚的。

阮志文打趣,“小妹就是嘴硬心软!明明心里害怕的不得了,嘴里却说着不害怕!”

阮绵绵一听,脸就涨得更红,恼羞成怒地瞪自家二哥,“二哥,不说话,没人把你当哑巴!”

她还想在阿迟面前保留英明神武的姐姐形象呢!

阮志武瓮声瓮气的解释道,“小妹,就算是二弟不说话,也没人会把他当哑巴的!”,因为二弟本来就不是哑巴呀!

他要养家糊口,最后拖着极不情愿的身体和方秀兰一块去了县城。

而这野猪一时之间,就搁浅到院子里面,最后还是周秀英发话,让老二今天上午去队里面请半天假,上午就在家把这一头野猪给拾掇了。

在阮绵绵的印象里面,每次村子里面只要杀猪,那可都是有大事情的,她傻了这三年,一直都被老阮家当做宝贝来养着的,过年的时候村子里面杀猪,她可都没去看的,周秀英就怕别杀猪把孩子的魂给吓掉了。

阮绵绵上午也是哪里都没去,看着她二叔和村里面的王屠户一块,把这猪给搁在了院子外面的石碾子上,一刀下去,肠子肚子流了一地不说,还鲜血直流。

倒是把阮绵绵给吓了一跳,这猪血可是好东西,开始往外冒的时候,周秀英就拿了一个大的木盆子,搁在下面刚好接着,估计过一晚上,这猪血就能浸住了,到时候用着家里的酸菜,炒一个酸菜辣椒炒猪血,这可是顶顶的下饭菜了。

见俩孩子这般自在,方秀兰倒是没有在多言了,再多说,她就成了惹人嫌的长辈了。

早上的饭, 大伙儿都稀里哗啦的扒完了三合面, 轮到江迟吃到最后的时候,意外的从碗底发现了两个金黄的荷包蛋,他眼睛亮晶晶的盯着阮绵绵看。

阮绵绵笑眯眯的眨了眨眼, 这是他们两人知道的。

代表着, 她碗里也有,让阿迟快点吃。

江迟这才一口一个, 吃的香的不行, 在外面的三年, 他什么都吃过, 唯独没有吃过秀兰婶做的三合面, 和绵绵煎的荷包蛋。

“你们听听,听听,都说继母难为,瞅瞅这个不孝子,这是我打死我这个后妈啊!”,王梅花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跟着身后的族老告状。

王梅花的人品,七垭村没有人不知道的,当年江迟被丢到了大山里面喂野兽,大伙儿也都听说过,要说继母恶毒成这个样子,那真真是七垭村这么多年来的头一份。

江家的族老能来,那是被王梅花许了好处的,这会也跟着帮腔,“阿迟啊!梅花虽然是你后妈,但也是你长辈啊!你作为晚辈,是要孝顺长辈的,不然是要遭到天打雷劈的!”

江迟拳头捏的咔吧响,阮绵绵担心下一秒江迟就要冲上去把江家的族老给揍了,这族老今年都有八十了,这一揍,可是惹了一个大麻烦,阮绵绵上前一步抓住了江迟的手,轻声,“族老,您也有孙子,若是哪天您孙子被王梅花丢到大山里面喂狼去了,您孙子被救回来后,您会让您孙子继续孝顺王梅花吗?”

族老气结,“怎么可能?”,若是敢有碰他的小孙孙,他就是拼了这条老命他也不会让那人好过的。

阿迟手里一凉,他看着阮绵绵紧紧的抓着他的手,绵绵的手心里面汗津津的,他低声,“不用担心,我能处理!”

短短的八个字,让阮绵绵瞬间把头给抬了起来,她这才惊疑的发现,那个躲在她身后的小阿迟,已经这么高了,有那么一瞬间,阮绵绵心里自豪的不像话。

“那成,你若是解决不了,过来告诉我!”,江迟并不愿意王梅花来到老阮家闹腾,以前的时候,他给老阮家带来的麻烦已经够多了。

这一次,不一样了!

阮绵绵话虽然这么说,但是心里还是有些担心,那王梅花有多两面三刀,她比谁都清楚,周秀英许是看出了绵绵担心,她拍了拍手安慰,“别怕,万一阿迟那孩子处理不了,还有我这个糟老太婆子!”

阮绵绵,“……”

她觉得大哥性格太憨厚了也不好,她并不需要大哥来安慰和解释!

阮志文嘎嘎嘎的笑了出来,“不愧是我的好大哥!”

几人正说这话,老阮家的院子外面,再次被包围了起来,这次不是别人,正是江迟的亲人,来的人可不少咧!

为首的不是别人,正是江迟的后妈王梅花,她可不是省油的灯,当初能狠下心把还在襁褓里面的江迟扔到了山上去,被狼窝叼走,这种心性可见一般。

阮绵绵的步子不着痕迹的往后退了好几步,反而村子里面的孩子都闹腾的不得了,围着野猪在那里瞎起哄。

江迟明明是在和阮志文和阮志武两人说话的,可是后脑勺就跟长了眼睛一样,大手一抬,刚好把阮绵绵的眼睛给捂住了。

温热粗糙的手掌心带着一股灼热,烫的阮绵绵一激灵,那颗被吓到砰砰砰跳动的心,却意外的安静了下来,她眨了眨眼,轻声道,“阿迟,我不怕!”

阮绵绵的睫毛很长,又黑又密还往上翘,跟两把小扇子一样,扑杀扑闪的,挠的江迟手心特别的痒,那股痒意似乎从手心传到了心房,他的耳根也跟着不自觉的红了大半去,嘴里却凶巴巴道,“别逞强!”

绵绵去山里面比他还受野物的喜欢,以前两人一块去大山里面改善生活的时候,他每次去,那猎物都会被吓的半死,而到了绵绵这里,那些猎物乖巧的不像话,争先恐后的往绵绵身上跳,而且每次收拾猎物的时候,绵绵总会避开。

他低着头吃着吃着,眼眶就热了。

这一顿饭下来,阮志文和阮志武也和江迟打成了一片, 到底是年纪相仿的少年,出门的时候,还互相勾搭着背, 当阮志文知道林书杨那边是被江迟给揍成了熊猫一样,他顿时解气的不得了。

明明比江迟还大一岁,却不要脸的喊起了迟哥。

上午的时候,阮志文和阮志武两人本来要去县城上课的,但是家里有了野猪,这可是大事情咧!比过年还大的事情,兄弟两人对视了一眼,瞬间达成了一致,决定逃课算了。

阮国华也是,非常想像自家儿子这般请个假,但是不成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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